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2
鲁迅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1918年,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经过这本书,我发现他的文章很有特色,必须很认真地去看,一不留神就会看不懂,也是很值得揣摩的文章。
“狂人”也就是“疯子”。他先怀疑赵贵翁和街上的男女老少要吃他,又觉得他大哥也要吃他,甚至还猜测他的妹妹就是被大哥他们吃掉了。我看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就是恐怖、吓人。看着看着就像被它迷惑了似的,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吃人的人。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呀!竟然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狂人。异常是文中最终一句话:救救孩子……喊出了鲁迅的心声,千万不要让下一代的孩子再遭受这样的不幸。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很庆幸生活在此刻这样完美的社会里,真的很珍惜此刻的生活,此刻的学校和朋友们。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3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4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我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样会如此残忍呢!可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能够壮壮胆子。直到最终,鲁迅最终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明白那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我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我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5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6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近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说说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7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读鲁迅读书笔记300字篇8
五四新文化运动留给国人的是反帝反封建,而他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奠基人。他用白话小说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评击,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他,就是鲁迅。
从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鲁迅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岁月,也可以说倾注了他大部分生命与心血在此创作中。翻开《鲁迅杂文选》,认识到爱国的伟大文学家最受争议的一面。
初读鲁迅的杂文,读到的也许是对它的不理解,但渐渐的发现杂文取材广阔、形式自由、短小精悍、语言精炼,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形成的是鲁迅独特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被称之为“讽刺的艺术”。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一是夸张。从中看出,他将日常生活中“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但又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足为奇的”人或事,“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艺术地写出某一群人的真实来,有意识地夸张被讽刺对象的某一方面,使起特点格外突出,达到讽刺目的。
鲁 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二是反语。从表面上看是对于人或事物的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以及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具有强烈效果,让人读起来,不禁为之一笑,就如鲁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迎头一击。”
讽刺艺术之三则是比喻。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有政治的特点,但并不是完全系统地进行论证,而是经常以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含蓄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态度。这些比喻使得文章读起来具有强烈感染力和讽刺意味,有种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作用。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用对方的话来攻击对方,找出对方相矛盾的说法和行为来讽刺对方。
乍看杂文,分成了许多小标题。第一篇的《热风》是第一本杂文集;第二篇《华盖集》作者将迫害和围攻比喻成交华盖运,在调忾中体现了辛辣的讽刺,表现出对敌人的藐视和嘲弄;《坟》则是一种比喻了;第四篇《而已集》表达他对敌人的极大愤慨和决心用手中的笔同他们斗争的决心;而《三闲集》可看出鲁迅先生明确批判立场和针锋相对的批判作风;《二心集》则表明了自己对统治者怀有“二心”,与他们势不两立而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决心和勇气;《伪自由书》以时事短评为主,这是运用反语;《南腔北调集》以作为对那些无聊文人攻击的回答;辑入《花边文学》里的杂感,全部是以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短评,是鲁迅对于社会批评的进一步开拓;《且介亭杂文》表达了先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的愤慨和帝国主义丑陋行径的不满;最后一篇《集外集》可看出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态度。
每个人的思想是不同的,而鲁迅通过杂文这把锋利的“剑”来反映他的思想和实现他的革命目的。他的杂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匕首,是投枪,是能和读者同杀出一条生存血路的东西”。
杂文给的启示数不胜数,读完鲁迅先生的杂文似乎看透了中国那一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最后只能感慨一句:杂文一点儿也不杂,而是完美的思想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