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的随笔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2
网上看了史铁生写的文章《我与地坛》,禁不住泪如雨下。
一个双腿残废、身患尿毒症的人能 写出如此 深沉、凝重而又不 失人情味的文章,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信念在支撑着他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的意志是否在一次次的锤炼中得到磨砺?从他的文章中,更多看到的是他对生活的赞美和留恋,很少有埋怨和责备,面对困境,他选择的是理性对待,而不是盲目逃避。二十岁,是人生最美好、灿烂的年龄 时候双腿残废,从此坐上了轮椅,轮椅伴随他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谁能体会他所承受的诸多痛苦?风干的岁月,似水的年华,没有人可以想象,一个原本风华正茂的青年,在一座荒芜苍凉的园子里孤独行走十五年是种怎样的生命煎熬?
生与死是作者思考最多的内容,对生命的思考也一直贯穿全文。对生活的无所适从让他在煎熬中不断蜕变,由一个性格暴躁、意志消沉的人蜕变为一个热爱写作、珍惜生命、理性探讨生活、信仰、爱情的作家,由一个弱者成长为强者,需要经历怎样刻骨铭心的转变?用笔走出来的人生,是何其艰辛和酸涩,而他在轮椅上思索人生,从生命的绝境中突围的心路历程又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和史铁生相比,我所遭遇的只是微不足道的挫折,但它确确实实存在过,也曾让我深切体会到了什么是痛苦和折磨。两年前的意外导致我的右脚踝粉碎性骨折,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我一蹶不振。以前的我兴趣广泛,爬山、打球、摄影都是我的最爱。可惜我的生活发生了彻底改变,那个生龙活虎的我不复存在,一切熟悉的人和事都渐渐淡出我的视线,生活中只剩下无休无止的伤痛的折磨和无数次的功能训练,我为此彷徨、迷失、消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仿佛世界末日来临,我的人生从此一片灰暗。经过漫长的治疗和艰苦的训练,我已经在一次次的打击中学会了坚强和忍耐,意志更加坚定,从容走出人生的低谷。人只有经历过困境的考验,才能更加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梅花香自苦来的日子不远了,现在迎接我的将是幸福的生活,希望就在脚下!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3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4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让我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5
文学家们评论过,就算全年只有《我与地坛》的发表,中国的文坛也不会寂寞。因为这是一片感悟生命的散文。
作者是在奈何桥上感悟过生与死的,但最终拒绝了死神的邀请。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给过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森林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才有了今天文坛上的史铁生。
令人惋惜的是,有许多森林曾经无畏地消失,只有树桩上圈圈年轮在诉说着莫可名状的痛苦。
川端康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在《夕照的原野》一文中这样叙述自己的心情:“荣誉和地位是个障碍。过分的怀才不遇,会使艺术家意志薄弱,脆弱得吃不了苦,甚至连才能也发挥不了。反过来,声誉又能成为影响发挥才能的根源……如果一辈子保持‘名誉市民’资格的话,那么心情就更沉重了。我希望从所有名誉中摆脱出来,让我自由。”
1972年4月16日,川端康成突然采取含煤气管自杀的形式离开了人世,川端康成未留下只字遗书。但他说过:“自杀而无遗书,是最好不过的了。无言的死,就是无限的活。”
这只是其中的一例罢了。法国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拉腊的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亨里特·福格同归于尽;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则和他的妻子一起自杀……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6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7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我与地坛的随笔篇8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激信,他试图经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我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能够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我,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能够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那里,那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能够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能够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我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此刻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此刻,作者有了自我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