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五年级700字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读书笔记五年级700字篇2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是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是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是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读书笔记五年级700字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是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与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五年级700字篇4
对于像《红岩》这样一本记载着红史的书,我一直是抱着敬畏的心态。在我们90后的大脑思维里,它是神圣不容亵渎的。直白的讲,它是过时的。
有人曾说过:“一个0忘记了历史,她也注定将失去未来。”看着这红色皮子的书,有股说不出的情绪在我的心中蔓延开来。读着“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我的血液似乎沸腾了,年轻的心仿佛被召唤了,有力的跳动着。
90年前,党的旗帜在风雨中飘零,无数的人用青春的名义诠释了党的历程,用鲜血祭奠着党的旗帜。小时候,我常常想“为什么红旗不是其他颜色”长大了我才知道,是先烈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
《红岩》,一段历史的剪影。
许多的年华色彩都云聚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江姐,一位伟大的女共产主义战士,她用钢铁般的意志抵抗着敌人的残酷刑罚。面对丈夫的牺牲,她默默的把泪水吞进肚子里。她知道她没有权利去逗留,肩膀上所背负的任务,使她把涩涩的泪水吞进五脏六腑。他的脚步踏着泥泞,迎着寒风继续前进着,把悲伤化作战斗的动力。当竹签扎进她的手指时,血液四溅,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打的。”这就是她,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在物质与科技都飞速发展的今天,那股子信念早已不复存在,权利与金钱覆盖了整个人类的大脑,整个世界都蒙蔽在猎食者的大网之下。这究竟该怎么办呢?
不用怕,迎着太阳,扛着党旗,向着光辉前进。再疯狂的经融风暴也难不住我们;再恐怖的5.12也不用怕;再冷冽的冰雪也冻结不了我们的真心。党的旗帜永远是飘扬着的,绚烂的红色象征着不落的太阳,照射进每个人的心间。她将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共产主义者继续走下去!
读书笔记五年级700字篇5
孙思邈为唐代著名道士,著名药学理论家和临诊大家。被人称为“药王”或“药王爷”。《大医精诚》选自其名著《备急千金要方》(即《千金要方》)卷一。作者认为“人命至重,贵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故以“千金”命名其书。该书共计二百三十三门,合方论五千三百首,涉及了妇、儿、内、外等各科疾病诊治的原则和方法,保存了唐代以前不少珍贵的医学文献资料,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研究价值,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临床实用百科全书。
《大医精诚》论述了有关医德修养的三个最基本核心的问题及其医学价值,一是“精”,即医技要精湛。孙思邈认为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告诫学医的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二是“诚”,即品德要高尚。作者从“心”、“体”、“法”三个方面,对医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要确立“普救含灵之苦”的志向,其次在诊治上要“纤毫勿失”,同时在作风上不得炫己毁人,谋取财务。三是“戒”(即戒私欲,不谋钱财),作者认为“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眩功能,谅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济,故亦曲碎论之,不可耻言之鄙俚也”!
孙思邈的这些看法,对当今医药环境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
医生是份无比神圣的职业,选择了这份职业就选择了耐心、仁慈、诚实、审慎、公正、廉洁和敬业我们应站在高度对病人负责任的角度上,做一名“大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所有的医生在拥有精湛的医技、至信至诚的医德之外,还要拥有一颗仁慈之心、无私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