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就是要对所有食品开展安全查验记录,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方案7篇,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3)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4)
根据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建设“放心暑期”为目标,深入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端掉一批食品加工黑窝点,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二、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生产基本卫生条件要求,关停违法生产乳制品、酒类、罐头、饮料、桶装水等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
县城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比较集中的乡镇村为重点区域。
四、时间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为6月2日起至9月1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日起至6月8日)。制定方案,深入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日至8月31日)。围绕暑期整治行动的重点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对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高。
五、工作要求
成立县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稽查队队长、各监管队队长、各分局局长为成员单位,分区包片、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我县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具体状况是:
组长:王兰兴
副组长:李娟
成员:李丹,宋振侠,陈支侠,王秀玲
三、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贴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职责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务必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用心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状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资料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状况等,并用心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用心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状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状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职责人按规定作来源理。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6)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状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8个,在园幼儿309人,教职工27人,厨房2个.
安全重点问题是: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陈桂英副组长:钟琼芬陈小清
组员:各班主班保育员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资料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用心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状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每一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务必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状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状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
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
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预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局党组会议和《全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池市监办〔20__〕63号)要求,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同时,结合此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提前完成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__年6月初开始,至20__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日—6月10日)。
广泛宣传动员,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11日—20__年9月20日)。
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其中在7月份、9月份开展2次交叉互查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9月21日—9月30日)。
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通过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和消除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平台监督检查完成100%、风险分级完成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APP)完成率100%。完成20__年县局计划的600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饮料、糕点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4、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
5、主动对接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建档,按照“一镇一坊”示范点要求,打造一批示范小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开展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四)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稽查大队、各基层所)以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50批次。
2、端午节食品抽检要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20批次。
3、中秋节要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30批次。
4、及时通过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__-20-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和专区专柜销售,设置规范的提示牌和警示语等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3、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各基层所)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七)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整治行动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行动顺利开展。食品局牵头协调深入推进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案件督办、督查,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等工作;稽查大队负责查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并指导其他办案机构查处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人员食宿、车辆调用等保障工作;法规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案件查办指导、审核;企业信用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及指导查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价格和广告监管科负责组织指导查处食品价格收费、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网络交易监管科负责网络食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指导相关案件查处等工作;质量发展科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抽查、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经营秩序规范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及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标准计量科负责监督管理食品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知识产权科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指导知识产权案件查处等工作;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指导开展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置等工作。
五、科所联动
强化科所联动机制。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带队领导要率领相关科室等单位到联系所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科室等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食品局汇总、公示、存档。
六、交叉互查
交叉互查拟分别在7月中旬和9月中旬开展集中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全局每次组成4个交叉互查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设立1个带队组长,3名成员(其中每个组2名成员从基层所抽调、另外1名成员从稽查大队抽调)。每个小组每天检查一个乡镇,当天报送交叉互查记录表。
对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互查小组反馈给辖区所,有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现场移交辖区所进行查处。每次互查结束后,互查小组长要进行整理,将交叉互查记录表(电子版)报食品管理局汇总,并将原始记录(纸质版)一并报食品局存档。每次集中交叉互查结果于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内部予以公开、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县局将把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县局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行动见实效的工作局面。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县局将每月初对各所上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
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局报告,各直属(派出)机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要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食品管理局。专项行动期间,每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相关报表(附件4),县局将根据报送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20__年6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9月30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典型案例材料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和及《全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