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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 新华 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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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篇1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篇2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__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hczxddb@163.com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 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 计分办法: 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篇3

一、宗旨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动和促进我校师资队伍专业发展的需要。

二、理念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义务教育学校的普遍规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规律和特教职业特点。以提高教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为核心,围绕做多做少、做好做坏、做与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问题,还有积极主动与消极被动、认真细致与马虎粗心、爱岗敬业与敷衍了事等问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明确倡导与鼓励的.方向。积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专业发展倾斜、向老教师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开放中层领导岗位、班主任岗位和兼职岗位等,鼓励开展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形成积极进取、奋发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依据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岗位安排的内容为基本依据,相应制定各类绩效考核项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要内容,设立综合绩效考核项目;以各兼职岗位履行职责为主要内容,设立岗位绩效考核项目;以各类突出贡献为主要内容,设立单项绩效考核项目。

四、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后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项目均需通过考核才能发放(班主任津贴也将先考后发),学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经费,工会只有人均600元活动经费,财政局监察局将严格监督任何违反规定擅自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等(除追缴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在年度考核后发放,教育局考核校长,学校考核教师,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教育局考核学校工作基础上差异性配发。

在广泛征求在职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修改调整后提交教师大会审议,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在年终考核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逐项逐条自查自评,每项打分和定性评价都要有真凭实据的资料佐证,经得起验证和审核,并作出说明。小组讨论、大组交流和领导小组审核都要公开、公平、公正。教师的工作小结要以考核项目为依据,有血有肉的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家长满意度测评将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信,提高测评的可信度。

五、目的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实施绩效考核最终目的是促进教师爱岗敬业、提高特教服务质量、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

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篇4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__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__元,事假每天扣__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__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__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__元、二等__元、三等__元,参与或鼓励奖__元

市级专题交流__元。

县级:优__元、良__元、参与或鼓励奖__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__元

片级:优__元、良__元(说课加__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__元、县级__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__元、二等奖__元、三等奖__元;

县级一等奖__元、二等奖__元、三等奖__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篇5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__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__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__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__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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