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通用7篇),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一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四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个别同学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一个由__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xx县第二小学四年三班张歆淼。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时刻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是通过学校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读书活动使我更进一步地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我还明确了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以前,我常常喜欢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看她人的日记,甚至还大声读给别人听,为此我失去了好多个朋友。在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读书中,从中我懂得了人人都有隐私权。书中的小玲年龄很小,由于她的父母不幸让她家境贫寒,无人照顾,同学小军想把这件事告诉大家,让同学和老师知道后帮助她。小军的爸爸教育他,我们不能够将小玲不愿意公开的个人生活在班级里公开,因为人人都有隐私权,告诉不告诉大家应该由小玲自己做决定。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先问问自己,这件事是否违背了他人的意愿、侵害了他人的利益?从此,我变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再鲁莽行事了。
两年前,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和小区里的孩子玩粘豆包游戏,玩着玩着,就跑到了马路上,一辆急速行驶的卡车把我的同学撞倒,虽然经过抢救挽回了生命,但是左腿的残疾却一直伴随着她!每每想起那一幕,我的心儿如刀绞,悲凉的情感久久萦绕心头,不能自拔!在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读书中,为了提高同学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我倡导在班级召开了做遵守交通规则小模范的主题班队会。由于放学门口人员密集,车辆多,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在老师的带动下,班级成立了小小交通岗,我当仁不让成为一名大家信任的交通协管员,每天在放学门口值好最后一班岗。在我的监督下同学们都能自觉站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有序。每次目送他们安全离开学校,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我都能认真守岗,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好评,学校授予我交通安全小标兵的.荣誉称号。
诚实守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美德,同时它也是遵纪守法的基础。记得在几个月前,我向班级的同学借书,约定十天还。但是十天后,我本打算将书送到她家时,窗外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心想:过几天再还,也不迟啊!可诚实守信这一道德观念,在我的脑海中不时地回荡。诚实守信是做好自我的标准呀!我没有迟疑,马上穿好雨衣,在大雨中把书还给了他,使他倍受感动。
正因为我的诚信之举,树立了我的威信,作为班长我也带动全班同学一起遵守班规,每当我看到谁有违反班规或不文明行为时,我总会及时地去制止。由于我的负责、认真、按校规、班规做事,我们班级不文明的事情少了,做好人好事的多了,学习气氛也浓了。为了更好地结合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读书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的读书兴趣,学校组织的阳光成长与法同行系列活动,让同学们到县法院参观、访问、模拟法庭环节,使同学们亲身体验法庭审理过程,更直观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普法教育。
我的爸爸在银行工作,每天十分忙碌,在我的记忆里爸爸工作不仅能吃苦、还特别认真负责,让我十分敬佩。一天,放学回家正在写作业,不经意间听到了爸爸和妈妈的谈话:淼淼的叔叔现在经济不景气,资金周转不开,想找一个下岗职工,借个低保证来套点无息贷款。妈妈小声说:这事不好办呀,要是让人家知道了,你这可是以权谋私呀。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马上回驳道:爸爸这是违法行为。爸爸说:小孩子懂什么法,这是大人的事!我义正言辞地说:骗取或者故意拖欠银行贷款,伪造虚假上市材料,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这都是缺失诚信,是违法犯罪行为。爸爸大吃一惊,一时间无言以对。在我的说服下,爸爸放弃了给叔叔办理无息贷款的事。爸爸鼓励我说,孩子你说得对,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范畴,为所欲为呀。在爸爸妈妈的共同努力下,叔叔的困难得到了妥善地解决,帮助叔叔渡过了难关。
同学们,社会现实给我们敲响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啊!这些活生生的事实,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的我们,必须遵纪守法。很多未知的世界我们可以去尝试,去探索,但是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躲避危险。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要拥有健康的生命,因为有了生命和健康的存在,我们青春之花才会怒放!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4】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如何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那么,遵纪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的释义是这样的:遵守纪律和法律、法令。听起来很遥远?不,遵纪守法离我们很近。每一天,我们可能都面临着是非选择,今天作业有一道题不会,我是直接抄同学的,还是认真复习,自己解决?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脚步、遵守交通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闯红灯?看到地上有纸屑,是抬腿跨过,还是低头拾起?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不理。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就是要严于律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现在你身上的校服,是严于律己,考场上的安静,是严于律己,课堂上同学们对老师的尊重,遵守课堂纪律,也是严于律己。我们的身边,也从来都不缺乏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的同学按时上学,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那么怎样才能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遵守《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上课好好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所以说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牺牲,认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当然啦,还要遵守校外的规矩,遵守社会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
也有同学认为要追求个性化,认为严于律己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严于律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同学们,让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我相信,只要对生活做一点小改变,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严于律己,就可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在空中飞,鱼在水里游,我们会感到他们是多么的自由。于是,有一些人可能会想,如果我们能不受任何限制,那多么好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我们要知道一点,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人们可以自由的走在路上,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的走在路上,被车辆撞倒,那么他们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同时也保护自由。
当你走进阅览室时,里面很安静,你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要阅读的人来说,这种按静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每个人都可以享受阅读的自由而不受干扰。
但是,如果有人不遵守纪律,大声说话和大笑,这种自由就消失了。因此,遵守纪律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那么我们如何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呢?
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的行为准则和小学生的日常规范,不打架,不欺负同学,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要看不健康的书。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注意自身安全。
要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一些学生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果交了坏朋友,沉溺于网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走向深渊。在做某事之前,学生必须首先考虑它是否对不对,该不该做。
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校园里,我看到地上的有垃圾,可以伸手去捡起来;看见有人跌倒了,可以扶他起来。看到同学们在打架,可以去劝架;当你看到水龙头开着的时候,可以关上水龙头。给身边的人一份爱,自己就会多一份幸福。
遵守纪律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规则,自律是法律的基础。我们处在长身体和学习知识的黄金时代,我希望学生们认真学习,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开始,成为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
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6】
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__,今天很兴奋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我想假如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演讲稿范文【篇7】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